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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是引用听雨恋剑于2005-09-05 10:18发表的: 哦。我会严格执行的。。。。 点点让我凶一点!大家不要见怪,嘿~
下面是引用为爱变乖于2005-09-08 20:12发表的: 管理员让给我当,让听雨做我的老婆吧
下面是引用剑feng于2005-09-10 22:34发表的: 晕死了,说实话我没有见过你发通告阿,可以有时间发发通告来看看吗?
下面是引用听雨恋剑于2005-09-11 17:30发表的: 给我的管理权限好象不能发通告吧~我最多也只能踢踢人,把人扔牢里什么的 [s:5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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